| 本公司以服务用户为宗旨,对于销售的所有产品的质量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。为保证用户的合法权益,特制定此条例。
1、保修/保质期限:
本公司所生产实验室家具及配套设施除特殊规定外,一律保修三年。
2、保修开始日期:
实验台及相关设施安装完毕之日起算以验收单为准。
3、保修范围:
缺少必要部件;外观原始性破损;主要技术性能达不到厂方提供的技术参数;其他经双方协商认可需要修正的缺陷。
4、保修方法:
在实验台及相关设备使用过程中,如发现存在上述缺陷,应在20天内通知我公司,我公司保证三天内作出明确答复,包括更换,维修,退货等。
5、下列情况不在保修范围:
A:非本公司或授权的代理商许可自行对产品或产件进行过维修。
B:遭人为破坏如跌碰、开拆,使用不符合耐蚀材料技术参数范围如利器划伤,药品浸蚀而导致的损坏。
C:由于意外事故,按照有关条例应由第三者承担责任。
D:按常规属易损件,消耗性部件材料等的合理磨损。
E:非本公司生产或假冒本公司产品及部件。
产品保修期满,本公司继续承担保障所售出产品的正常使用,按规定收取维修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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